浙江:克日起条约额低于300万,1年内未爆发人为拖欠的项目,免于存储人为包管金!
泉源:修建治理
3月16日,浙江省人社厅宣布两则文件: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等11部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实验细则》的通知,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等8部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包管金治理实验细则》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验。
1、施工条约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条约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凌驾12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条约额2%存储。
2、总包单位在浙江省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除第一个工程以外,其他新增工程可以比照以上存储比例下浮0.5%。
3、总包单位2年内承建工程爆发过拖欠农民工人为行为的,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参照划定提高50%,存储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
4、因拖欠农民工人为被纳入“严重失约主体名单”的,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参照第六条划定提高100%,存储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
切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免于存储申请:
在签署施工条约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爆发人为拖欠,且按要求落适用工实名制治理和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制度的; 施工条约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署施工条约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爆发人为拖欠,且按要求落适用工实名制治理和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制度的。
1、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工程施工条约中,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人工用度占总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的比例; 月人工用度拨付比例或拨付金额。月人工用度可凭证差别施工阶段特点设定,但应当知足农民工人为准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建设单位拨付人工用度的周期和日期。人工用度拨付周期不得凌驾1个月,但可以提前拨付。
2、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条约签署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
3、施工周期1年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设人为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班组代表组成。
4、建设项目司理和班组责任制,依法举行用工实名挂号,未举行用工实名挂号的职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文件原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等8部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包管金治理实验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银保监分局,民航和铁路各分支机构:
现将《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包管金治理实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中国银行包管监视治理委员会浙江羁系局 中国银行包管监视治理委员会宁波羁系局
民航浙江清静监视治理局 上海铁路监视治理局
2022年2月16日
(此件自动果真)
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包管金治理实验细则
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人为问题,充分验展农民工人为包管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人为问题中的主要作用,凭证《包管农民工人为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包管金划定》(人社部发〔2021〕65号,以下简称《划定》)等有关划定,凭证减轻企业肩负、信用分类羁系的原则,团结我省现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民工人为包管金(以下简称人为包管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账户并凭证工程施工条约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所包管工程的农民工被拖欠人为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衡宇修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及农业、电力、能源、自然资源、信息工业及基础设施的修建工程、线路管道、装备装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种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第四条 人为包管金制度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以下简称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详细实验,并依托全省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人为包管金存储实验数字化、流程化的统一治理。
第五条 人为包管金可以接纳在银行设立人为包管金专用账户存储的方法,也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包管包管替换。
总包单位接纳以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包管包管替换现金存储人为包管金的,应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为受益人,保函性子为不可作废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用期应凌驾施工条约期6个月以上且有用期至少为1年,保函正本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学生涯。
第六条 施工条约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不包括1000万元),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原则上按工程施工条约额1%存储,存储金额最高不凌驾120万元;施工条约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施工条约额2%存储。
总包单位在我省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除第一个工程以外,其他新增工程可以比照以上存储比例下浮0.5%。
第七条 总包单位存储人为包管金或提交保函、包管前2年内承建工程爆发过拖欠农民工人为行为的,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参照第六条划定提高50%,存储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因拖欠农民工人为被纳入“严重失约主体名单”的,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参照第六条划定提高100%,存储金额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
切合提高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情形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向总包单位发出《提高农民工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通知书》,要求总包单位在划准时间内提高人为包管金存储比例并治理备案。
第八条 切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包单位可以在开设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持施工条约复印件和免于存储申请允许书,向工程所在地的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提出人为包管金免于存储申请:
(一)在签署施工条约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爆发人为拖欠,且按要求落适用工实名制治理和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制度的; (二)施工条约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在签署施工条约前1年内承包的工程未爆发人为拖欠,且按要求落适用工实名制治理和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制度的。
第九条 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应当实时对总包单位提交的人为包管金免于存储申请举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对切合条件的予以免于存储。
第十条 对切合可下浮存储比例和免于存储人为包管金情形的总包单位,属地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应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宣布名单。
第十一条 凭证本细则第八条划定免于存储人为包管金的总包单位,因违反《包管农民工人为支付条例》划定或爆发拖欠农民工人为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凭证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的划定重新治理人为包管金存储。
第十二条 人为包管金的使用、补足和返还应严酷凭证《划定》有关条款执行。《划定》实验前各地收取的人为包管金或保函继续有用,其一样平常治理、动用和返还等凭证原划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实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等11部分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实验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生长刷新委、财务局、建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民航和铁路各分支机构:
现将《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实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厅 浙江省生长和刷新委员会
浙 江 省 财 政 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包管监视治理委员会浙江羁系局
中国银行包管监视治理委员会宁波羁系局 民航浙江清静监视治理局
上海铁路监视治理局
2022年2月23日
(此件自动果真)
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实验细则
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人为问题,规范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酬金权益,凭证《包管农民工人为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治理步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治理暂行步伐》(人社部发〔2021〕53号)等有关划定,团结我省现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人为的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专用账户的羁系部分(以下简称羁系部分)为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衡宇修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能源、化工、铁路、民航、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修建工程、线路管道、装备装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等种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工程施工条约中,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一)人工用度占总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的比例; (二)月人工用度拨付比例或拨付金额。月人工用度可凭证差别施工阶段特点设定,但应当知足农民工人为准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三)建设单位拨付人工用度的周期和日期。人工用度拨付周期不得凌驾1个月,但可以提前拨付。
种种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人工用度占比和项目差别施工阶段人工用度占比凭证各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分体例的行业标准确定。
第六条 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可使用简称)后加“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总包单位在统一设区市内有2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切合羁系要求的情形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划分治理,已有专用账户名称变换为总包单位名称加设区市名称后加“农民工人为专用账户”。统一专用账户下划分治理的项目应划分记账核算,项目间资金不得相互划转。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条约签署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或在已有专用账户下设立项目分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署资金治理三方协议,明确委托授权内容、人工用度拨付方法、数据清静、免责条款等权力和义务,并授权银行向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送专户生意、余额等信息。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总包单位应将专用账户信息、工程施工条约有关约定信息和资金治理三方协议通过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报羁系部分备案。
第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总包单位做好专用账户开立和治理事情,在营业系统中对专用账户举行特殊标识,并通过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向羁系部分实时上传专用账户开立、变换、作废、生意、余额等信息,并凭证羁系要求提供专用账户营业效劳。对发明未按约定拨付人工用度等情形的,银行应当将有关情形实时上传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第八条 羁系部分应当建设人为支付监控和预警机制,监测专用账户资金支付使用情形,确保专用账户支付人为的农民工与本项目实名制考勤纪录相符。
第九条 工程完工、总包单位或者开户银行爆发变换需要作废专用账户的,总包单位应将本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人为情形在施工现场和羁系部分网站公示30日,并向羁系部分出具无拖欠农民工人为允许书后,申请作废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依据羁系部分通知作废账户特殊标识,按程序治理专用账户作废手续,专用账户余额归总包单位所有。总包单位或者开户银行爆发变换,作废账户后可凭证第六条划定开立新的专用账户。
第十条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拨付人工用度、用工量短期增添等缘故原由导致专用账户余额缺乏以发放当月农民工人为时,总包单位应当实时向专用账户拨付人工用度,优先确保农民工人为准时足额支付,并连忙见告羁系部分。羁系部分核实后开具《工程建设项目人工用度挑唆批准单》,建设单位凭证批准单将总包单位先行垫付的人工用度直接拨付至总包单位银行账户。
勉励建设单位、总包单位通过农民工人为专项贷款等立异模式解决专用账户短期资金流动性问题。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工程施工条约约定的人工用度的数额、占工程款的比例等需要变换的,总包单位可与建设单位签署增补协议报送羁系部分,并将相关变换情形通知开户银行。
第十二条 施工周期1年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设人为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班组代表组成,认真协商调解与农民工人为支付相关的工程质量、工程价款、施工进度和班组人工用度等矛盾纠纷。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拒不签署专用账户资金治理三方协议的或拨付人工用度的,总包单位应实时向羁系部分报告,羁系部分应将相关情形向社会公示,记入建设单位信用档案,并可依法使用工程款支付担保偿付该项目农民工人为。
第十四条 总包单位对农民工人为支付负总责,实验分包单位农民工人为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制度(以下简称总包代发制度),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署人为代发委托协议。
第十五条 总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应当严酷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用工实名制治理,建设项目司理和班组责任制,依法举行用工实名挂号,未举行用工实名挂号的职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以实名制治理信息为基础,按月审核农民工事情量并体例人为支付表,经农民工自己签字确认后,与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形一并交总包单位,并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农民工人为支付事情。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增强对项目差别阶段的现适用工人数、人工用度比例和劳务作业进度等情形的审核及监视,并在监理日志中举行挂号。
第十七条 羁系部分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与各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分羁系信息平台共享对接,州里(街道)应实时通过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增补完善辖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增强人为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与农民工手机端应用的推广和衔接,开通班组治理、实名挂号、人为确认和欠薪投诉等功效,利便农民工实时掌握自己人为支付情形。
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分应实时转达数据信息质量情形,强化信息比对、剖析预警等功效。对数据不全不实等问题,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分应催促整改。
第十八条 各级相关部分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属地监视治理事情,按期转达专用账户治理事情情形,召开专用账户治理专题聚会,协商解决专用账户运行治理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 属地相关部分对发明的违法行为应当查处而未查处的,由上一级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根治欠薪事情向导小组办公室向属地政府发出督办函,须要时举行转达,约谈有关认真人;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部分认真人、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认真职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 本实验细则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细则施行前已开立的专用账户,可继续保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