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分职责大调解,6月30日前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移交
泉源:住建部官网、修建治理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关于《调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体例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妄想治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存城乡妄想司,响应核减行政体例20名、司局级向导职数4名(含1名总妄想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景物胜景区、自然遗产治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响应核减行政体例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步队相关职员体例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审定。
调解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体例399名,司局级向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体例事项另行划定。
6月30日完成消防职责移交
2019年3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治理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体例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体例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要求,印发《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的通知》,明确要求: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移交承接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所有完成移交承接事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治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急治理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妄想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妄想和自然资源委(局)、应急治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治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体例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体例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要求,切实做好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移交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事情,确保事情无缝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承接的规模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视治理划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下令修改)肩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二、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移交承接期,各地应于6月30日前所有完成移交承接事情。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承接机构的地方,由承接机构受理并认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事情,外地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派员协助;未明确承接机构的,由外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受理并认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事情。
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移交完成后,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或者其他认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事情的部分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修建总平面、修建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清静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效果等信息。
五、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磨练收职责时,要凭证中央要求和财务部有关划定,妥善做好移交经费治理职能、实时足额划转种种资金,以及预算调剂、划转等事情。
明确要求:实验团结审图和团结验收。制订施工图设计文件团结审查和团结完工验收治理步伐。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手艺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分不再举行手艺审查。实验妄想、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团结验收,统一完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关于验收涉及的测绘事情,实验“一次委托、团结测绘、效果共享”。
消防职责移交后怎样审批
2019年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周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刷新的实验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明确要求:实验团结审图和团结验收。制订施工图设计文件团结审查和团结完工验收治理步伐。
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手艺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分不再举行手艺审查。实验妄想、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团结验收,统一完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关于验收涉及的测绘事情,实验“一次委托、团结测绘、效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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